王国庆谈部分西方国家“替代国”做法:拒双重标准
3月2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记者:我们关心一个问题,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强调,说要维护世贸组织的规则,支持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型的世界经济。但是我们注意到,西方部分国家一直没有结束“替代国”的做法。对此,我们国家应该怎么做?政协委员有一些什么样的看法?谢谢。
王国庆:中国《左传》当中有这么一句话,“信,国之宝也。”古罗马著名的法学家西塞罗曾经说过,“没有诚信,何来尊严。”古今中外,诚信是人类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条约义务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该在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如期终止“替代国”的做法是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任何国家都不能成为遵守国际条约义务的“逃兵”,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制的权威,应该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
王国庆: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已经明确表示,中方对世贸组织绝大多数成员承诺弃用“替代国”做法、如期履行“议定书”第15条义务表示赞赏,同时也对少数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含糊其词、企图逃避责任的做法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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